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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中介人报告义务有什么规定?

2024/11/3 6:48:26发布38次查看
一、民法典的中介人报告义务有什么规定?
中介人报告义务的具体规定是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产中介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
1.房屋的权属情况;
2.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
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4.合同双方的姓名、身份证等基本信息。
三、民法典中介合同的规定是怎样的
1.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友情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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