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下称《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的调整主要体现在税则税目和进出口关税两部分,本期先来看看税则税目有哪些变化。
2018年税则共计调整34个税号,调整后,2018年我国税则税目总数为8549个,比2017年净增2个。
新增新材料、农产品和消费品
三大类11个税号
*基础性、前沿性新材料:
税号
*特色优势农产品:烤紫菜(税号2008.9934)
*常见日用消费品:漱口剂(税号3306.9010)
*玩具税目系统整合:增列带动力装置的玩具及模型(税号9503.0083)。
玩具,泛指可以用来玩的物品。由于品种繁多,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分出多种不同的类别,17年《税则》中玩具归入品目95.03项下的12个税号,客观上增加了企业申报和海关审核的难度。因此,这回在不改变现有税率、出口退税及监管条件设置的前提下,将贸易量小、商品属性一致的本国子目进行简化合并,从12个本国子目简化合并为7个。
删除近3年贸易量过小的9个税号
*草菇(原税号0712.3930)
*口蘑(原税号0712.3940)
*稻草杆(原税号1213.0010)
*划分过细的玩具税目(原税号9503.0031、9503.0039、9503.0040、9503.0050、9503.0081、9503.0082)。
调整13个税号名称
*将马皮(品目41.01、41.04、41.07,税号4101.2020、4101.5020、4104.1120、4104.1920、4107.1120、4107.1220)的中文翻译修改为马科动物皮
*进一步完善北美硬阔叶木(税号4403.9960、4407.9930)税目表述
*将扁桃仁(子目0802.1)的中文翻译修改为扁桃核和仁
本子目英文为almond,根据行业标准sb/t10673-2012《熟制扁桃(巴旦木)核和仁》,应将其翻译为“扁桃”或“巴旦木”,但《税则》中将其翻译为“扁桃仁”。坚果类“仁”的含义本身系指去壳的,“扁桃仁”的说法与其项下“去壳”、“未去壳”的拆分存在矛盾。因此将现行子目0802.1的条文修改为“扁桃核和仁”。
调整贸易量较小的
宫内节育器的税号位置
从7位子目9018.9080转移至8位子目9018.9091,为今后增列医疗设备产品预留税号空间。
本期我们介绍了《方案》中税则税目的调整情况,下期我们将对进出口关税的变化情况做具体介绍,不见不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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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发布